
备受关注的“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有了新进展。12月13日,被害人母亲王女士透露,该案一审将于12月16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此前因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王女士表示,她收到了法院通知,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将于12月16日9时30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她坚信法律会公正处理此案,并希望凶手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据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滢携带刀具在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9栋1单元3楼305号房。住户王某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保安黄某某到场劝离梁某滢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随后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后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梁某滢被鉴定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违法行为负部分刑事责任。
今年11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梁某滢的刑事责任,被害人亲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庭审中,梁某滢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决定休庭,案件延期审理。
多位旁听人员描述,庭审上双方围绕由华西医院出具的精神疾病鉴定报告展开了激烈交锋。精神疾病鉴定专家出庭作证,提出了梁某滢罹患精神分裂症的三点依据:大二辍学、家庭冲突以及异常行为。然而,这些依据在法庭上遭到梁某滢反驳。她否认患病,称辍学是因为觉得在学校学不到东西,敲门询问租房是因为楼上邻居吵闹影响休息。对于父母提及的“因目睹乌鲁木齐车祸而受刺激”,她澄清自己只是路过看到并未目睹。
旁听人员透露,专家认为梁某滢不承认自己有病是一种自知力缺失的症状,这是精神障碍病情严重的表现。被害人代理律师臧梵清当庭追问,具体哪一句话或行为体现了自知力缺失,专家回答是综合反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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